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梅花……”
看到自己的签子,顾旭心头还是比较庆幸的。
因为梅花作为花中四君子之一,前世历朝历代都颇受文人墨客的青睐,留下了许许多多的传世名作——光是从中学生必背古诗文里,他就能想到不少。
倘若抽到像“芍药”或是“罂粟”这些相对冷门的,那他就会比较头疼了。毕竟他前世作为一只理工狗,课本之外的古诗词读过的并不是很多。
不过,在今天的场合下,就算是咏梅诗,他也不能随便抄。
还必须符合“傲霜立雪”的主旨。
像那首被称作“千古咏梅绝唱”的“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以及那首极具意境的“驿外断桥边”,都没法在这里使用。
除此之外,顾旭还大致能够猜到,如果眼前的一切真是“惊鸿笔”设下的考验,那么他就必须写出令众人眼前一亮的诗作,才能在这“百花诗社”里通关——至少不能逊色于陆诗遥的那首咏芙蕖诗。
顾旭沉默片刻,心头渐渐有了主意。
“夫人,有笔墨么?”他转头望向陆夫人。
“百花诗社”并未要求宾客们一定要口头吟诗。
刚才众人吟诵的那些诗作,也有仆人在一旁记录。
不过,顾旭却是第一个提出要亲自提笔写诗的。
“这小子是想专门做些与众不同的事情来博人眼球吗?”有人在私底下暗暗猜测道。
但事实上,顾旭的想法却很简单。
他只是觉得,第一次在异世界做文化传播,态度总得郑重一些。
“当然有。”陆夫人笑道。
随即她就吩咐仆人把笔墨纸砚递到顾旭的面前。
顾旭提起笔来,在纸上挥毫泼墨。
他的字迹骨骼清秀,点画遒美,疏密相间,布白巧妙。
如他画的符般,端秀清新,却又不乏飘逸美感。
顷刻,诗成。
顾旭将面前的宣纸递给仆人,仆人又将他写的诗展示在众人面前。
只见其上写着:
“墙角数枝梅,
“凌寒独自开。
“遥知不是雪,
“为有暗香来。”
看到这首诗,众人神情一怔,先前对顾旭的疑虑消失得无影无踪,目光中甚至有了些许赞赏。
此诗语言朴素自然,既没有太过华丽的词藻,也没有丝毫雕琢的痕迹,但却极具画面感,令众人脑海之中不由自主浮现出白梅在墙角孤自绽放的形象。
“夫人,您觉得如何?”陈安之小声问道。
陆夫人思索片刻,回答道:“这个少年是个有真才实学的人。在诗词造诣上,他早已脱离了堆砌修辞、拾人牙慧的阶段,达到了返璞归真、浑然自成的境界。”
陈安之点了点头。
她自己在写那首《牡丹》时,可谓字斟句酌,不仅追求格律工整,还刻意用了许多比喻、对比等修辞。
乍看花团锦簇。
但跟顾旭这首诗比起来,却显得匠气过重,顿时相形失色。
就仿佛一个浓妆艳抹的风尘妇人,遇到了不施粉黛的下凡仙女。
而坐在长桌边缘的陆诗遥也微微点了点头,淡漠的目光中流露出欣赏的情绪。
在她看来,顾旭这诗看似写得朴素随意,但实际上却有着精巧的布局安排,锻字炼句的功底也非同一般。
例如“墙角”、“凌寒”……体现出梅花无人欣赏的境遇,也体现出其傲雪凌霜的风姿;而后两句既描绘出梅花的色彩,也以“遥知”、“暗香”展现出梅花香气含蓄沁人的特点。
苟道长生:从魔修转世开始 大反派:在大结局让女主救我 穿越女仙不好惹 回到九零,我带着亿万物资杀疯了 绿皮救世主 四合院:二八大杠追尾秦京茹 时影帝今天撒糖了吗 仙武:开局打造机关古三通 乡野秘事 我在术法世界造枪 大唐:太子殿下不要怂,干就完了 四合院:你大爷还是你大爷 无耻之徒 重生归来梅兰契阔 御兽:永夜天王 钓系美人在恋综成了万人迷 一觉醒来我成了霸总的白月光 修仙开始在斗罗 修真世界:我有一支星际军团 重生之极道武神
青砖绿瓦,陌上花开香染衣朱门紫殿,素手摘星霓作裳。如果您喜欢奶妈疼你,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1620年代的瓦雷斯世界,正处于时代更迭的转角。魔导蒸汽机吹响了工业革命的号角,启蒙思潮正在冲击封建皇权的根基,旧大陆的帝国日薄西山,新世界的殖民者野心勃勃,一千六百年来建立在剑与魔法之上的旧秩序,即将为一种全新的秩序所取代。这是最好的年代,也是最坏的年代,这就是殖民地少年乔安维达学习和生活的年代。人人生而自由,但施法者更自由。这是一个关于魔法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相关游戏开拓者PF,龙与地下城5E自定义房规瓦雷斯天宇)如果您喜欢法师乔安,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她本是一名中学语文老师,过劳死穿越到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朝代,她家穷,兄弟姐妹多,而且个个懒散不想干活,全部事情都落在她一个人身上,不仅如此,还有员外老爷想要娶她去做妾,条件是一百块大洋。为了不被卖掉,她只能想办法养活自己,养活这个家。如果您喜欢我在古代做家教,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长生我有一颗科技星球秦川穿越到了古代的玄幻世界,成为了一个正在逃亡的皇子。逃亡途中,秦川发现前世随身携带的玉佩也跟他一起穿越到了这个世界,而且玉佩还连接了一个无人的科技星球。玉佩直接融入身体过后,秦川拥有了长生不老的能力。所以…都长生了还浪什么浪,隐姓埋名苟起来慢慢发育。遇到麻烦怎么办?搬家呗,只要搬家够快,麻烦就追不上我。境界燃血启灵凝脉出窍天象...
在王团团成为一本书的盟主时,这本书给她带来了一个福利。她穿越了,穿到了这个书的世界。作为一名死忠粉,她对这个世界的剧情了如指掌。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吗?她又不是女主,女配,而是女主的对头,最美雌性索菲亚。那个跟女主作对,被万众粉丝唾弃的女反派。让她早点死的反派,也是小说中前期女主的最大对头。她差点害的女主一尸两命,到最后自己却是一尸六命。生下的小虎崽一个都没有活,自己的小命也没了。为什么给了她穿书的命,却让她不得好死呢。清醒之后,王团团决定改变命运,远离男主和女主,这样才能够保住小命。本书又名异世夫君是反派,是异世系列文呦如果您喜欢穿书反派逃命守则,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郁闷地成了太师府姿色平平的烧火丫鬟,天生一副倒霉命!最催悲的是邂逅的男人一个比一个帅,身边却是红粉佳人无数,这还要不要人活了!好呗,既然本倒霉丫鬟就不是名门千金,绝色佳人,也不用装矜持了,绝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