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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爷又说你了?”金朝拧了把热毛巾盖在沈满棠脸上,边擦拭边肯定道,“已经很好看了。”
笑话,他尽心养的小白菜,怎么会长得不好?
刚来沈家那会儿,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芦荟把沈满棠的荞麦枕给换了。荞麦枕硬实,睡久了后脑勺就会变得又扁又平。上一世金朝的头便是被芦荟用米袋刻意睡扁了,结果这一世他来沈家一瞅,好家伙,还有个受害者。
他虽然瞧不太出别人的扁头和圆头有何区别,但他总觉得自家这颗水灵灵的小白菜就得配个圆乎乎的脑袋才好看。
好在沈满棠之前一直嫌荞麦枕硬,鲜少会把头挨在上面,再加上这些年金朝时不时半夜帮他翻身,不让他平躺着睡,因此沈满棠现在的头圆乎得分外可爱,让人见了就想把手放他后脑勺上盘一把。
再说沈满棠这些年用过的雪花膏,叠起来可都有两个人高了。不管掐他哪一块皮肤都软嫩得和块水豆腐似的,滑溜溜的令人爱不释手。每晚给他涂雪花膏时,金朝都不免想到珍珠翡翠白玉汤——又是白菜又是豆腐的,可不就是这道连朱元璋都惦记了多年的佳肴吗?
这样养大的小孩还不好看!天杀的,有本事让沈沧自己来养!
金朝一怒之下怒了一下,把毛巾狠狠甩到脸盆里后又认命地挖了坨雪花膏来给沈满棠擦脸。
只是这样娇贵的小少爷,真的能跟他一起吃苦吗?
金朝虽然早就替沈满棠做好了决定,但此刻还是不免犹豫了。于是他下定决心,在临行前民主地征求一次沈满棠的意见:“小猪,如果有一天我要走了,你是想留在这里,还是跟我一起走?”
说完他又怕沈满棠一时上头,考虑不周,于是便把利害关系都和他分析了一遍:“跟我走的话,可能你几年内都睡不了这么软的床,穿不起这么贵的衣裳了。洗澡洗脸想用热水也很麻烦,吃饭也不能再这么挑食了。更重要的是,你会见不着你姆妈、二叔和祖母,也不能随便出门上学、画画了。你会没有家人,没有朋友,孤单压抑地生活很久,直到确认安全后才能恢复自由。那会比你现在的生活要差上一万倍,所以你要想清楚了再回答我。”
“为什么要走啊?”沈满棠抓住金朝的手,有些慌,“我们不能都留下来吗?就和现在一样,多好啊。”
“有点难,”金朝叹气道,“具体原因我以后再告诉你好吗?现在我只是想先问问你,如果要走,你愿不愿意跟着我?”
“那芦姐姐走吗?”沈满棠咬着唇,可怜巴巴地问道。
“走。”金朝十分坚定地回答,“只有离开这里她才能安全。但是小满,你不一样。如果带你走的话,我们以后就都得躲躲藏藏了,你也没法再见太太二爷了。所以你要想清楚,要不要和我们一起走?”
沈满棠摇着头,十分抗拒在这二者间做选择。一边是他的爸爸姆妈,可另一边又是他最爱的芦姐姐和元宝。无论怎么选,他都会很难过。为什么就非要打破平衡,让他失去一半至亲呢?
“元宝,我不想选,”沈满棠抓着他的手,害怕地祈求道,“别让我选好不好,你那么厉害,一定能想出别的办法让我们都留下来的。我不想走,元宝,求求你了,我不想离开他们。”
爸爸、姆妈、祖母,他才好不容易得到他们的爱,就又要失去了吗?沈满棠啜泣着,被这无情的假设轻易击垮了。他只是想想都受不了,更何况是真的要走。
可他又清楚地知道,金朝不是沈沧那么不着调的人,他从来不诓骗他。此话既出,便说明此事必将发生。
“好了,不哭了,”金朝搂过他,拍着他的圆脑袋耐心地哄道,“你别怕,不管怎么选我都不会让你有事的。”
沈满棠抬起手,紧紧搂住金朝的脖子,奋力地摇了摇头。比起让他做这个选择题,他倒宁愿是自己出事了。如果他现在能半死不活地躺在病床上就好了,那样元宝和芦姐姐就都舍不得走了,而他姆妈和二叔也会紧紧守在他身边。
“没事了,没事了啊。我刚刚骗你的,没人要走。”金朝故作轻松地笑出了声,用手帕堵住了沈满棠的鼻子,“爱哭鬼,我的手帕都不知道被你哭废几条了。你芦姐姐一开始还会给我的手帕绣名字的,现在就只有光秃秃一条素帕了,你说说该怪谁?”
沈满棠睁着双兔子似的红眼眸,小心翼翼地问金朝:“真的是骗我的吗?你发誓?”他理智上虽然不信金朝会拿这种事同他开玩笑,可内心却又真的无比希望此事不会发生。
“我发誓,骗你是小狗。”为了哄他,金朝还放下面子学狗“汪”了两声。
“还要拉勾。”沈满棠腾出只手,不忘进行这个幼稚的许诺仪式。他牢牢勾住金朝的小拇指,晃了晃,又将大拇指印了上去。
此后他才知道,原来拉勾之人就算不履行诺言,也不会受到任何惩罚。
没有人会真的变小狗。
他再也不与人拉勾了。
作者有话说
ktv时间
小满子:爱我,别走——
小金子:想留不能留,才最寂寞——
自鲨
出乎金朝意料的是,沈泱的到来似乎并没有给沈家造成什么影响。除了他回来当晚闹出了不小动静以外,便再没人见他出过西厢楼。
沈满棠借机在沈沧面前贬损道:“三叔神出鬼没,还阴晴不定的,一看就不是正常人。哪像我英明神武的爸爸,还给我买梵高的画。唉,爸爸,他真是连你的一根头发丝都比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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