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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此刻,朱承秉心中懊恼不已。他早听说沈钧功夫了得,只是见他不过是一个弱冠出头的青年,便私心觉得传言多半是名不副实了。只因一时的轻敌,再加上自视过高,这才导致轻易被他拿住要害,给人家牵着鼻子走。后悔已迟,他抿紧了唇,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眼里射出寒光。
天越来越热,地面恰似蒸笼,树叶脱水一样蔫蔫地垂着。
沈钧单手抚额,眯着眼看了看日头,转身盯着朱承秉道:“你在数蚂蚁罢?照这个速度,再多一个时辰也到不了你说的那间竹屋。”
朱承秉喘了口气,挥手抹去滚落的汗珠,咬牙道:“山路难行,我已经尽了最大的力加快速度,沈公子又何必再出言相讽?”
沈钧继续前行,道:“你叫什么名?”
朱承秉道:“陇头龙胜天。”
“陇头帮龙胜天?”沈钧顿住脚步,回头看他一眼,笑道,“龙胜天是个胡子扒拉的大汉,年纪也四十好几了,你看着倒像他儿子。”
朱承秉不动声色道:“沈公子记性真差,我是个单身汉,既没有沈公子说的那么老,更没有什么儿子。”
“哦?看来是我记错了。”沈钧讶然道,“你一说我倒记起来了,五年前我曾跟陇头帮的人有过一面之交。那时我家老头子拉一批货运去北方,谁知半路碰上了陇头帮一群土匪。结果自然是打得他们乘兴而来,败兴而归。从此再没有人敢随便抢沈家的东西。你既是龙胜天,这些应该还记得吧?”
朱承秉静了片刻,想了想道:“时间有些久了,我模糊记得一些。”那次事件他确实听他娘说起过,并且还以此告诫他无特殊情况别轻易惹了沈家。
“五年的时间,的确是有些久了。不过我想你胳膊上的那条刀痕肯定还很深。咦,当初你是被刀伤了右臂还是左臂来着?”沈钧像是想起了什么,眼神一动道,“是左臂。”说着不由分说撩起他的袖子,见手上光洁无疤痕,又疑道,“莫不成我又记错了,是伤在右臂了?”
“沈公子没有记错,确实是伤在左臂。”朱承秉眼神闪了闪道,“沈公子见多识广,肯定听说过一种金疮药,只要在伤后十二个时辰内抹过此药,便不会留疤。”
“原来如此。”沈钧看他一眼,转头望着不远处的竹屋,脚步不由得加快。
半柱香后,沈钧已到竹屋前。两人在一棵结满青涩果子的桃树下站定。
朱承秉适时道:“他就在里面,沈公子放我走了吧?”
“既然已经到了门口,何必再省这两步路?等你把他带到我面前,我自然放了你。”
朱承秉看他一眼,一手暗暗握成拳,又很快舒展开,率先走上前,推开那扇半掩的门进去。左右一看,却发现房里空无一人,更不见荀裕的影,朱承秉微愣,顿时叫苦不迭。
沈钧尾随而入,瞥了眼门角的蜘蛛网,又望向四周。屋子的物具极为简陋,只有一张木桌、三把竹凳和一张竹榻。沈钧走至木桌旁,拾起一只倒扣的茶杯,两指摸了摸又放下,掸了掸手心的细尘,朝朱承秉道:“这里满地的灰尘和蜘蛛网,你别告诉我纪拂尘住这里。
手掌粘乎乎的满是热汗,朱承秉暗暗在衣角搓了搓,掌心短暂干爽。他伸手指着墙角一个香炉道,“你看那香炉还点着。他确实是在这里,说不定只是刚刚出门而已。”
“也有这个可能。”沈钧慢悠悠道,又拿起木桌上的茶具把玩,不经意道:“哦,刚才忘了告诉你了,五年前龙胜天根本没有伤手臂,伤的是腿。”
朱承秉心跳遽然加速,退至墙角,抿紧了嘴,远远盯着沈钧。
沈钧缓缓在竹凳上坐下,“你叫什么名?”
朱承秉静默良久,嘲讽地勾起嘴角道:“行不更名,坐不改信,朱承秉。”
“你确定纪拂尘在这儿?”
“信不信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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