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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章 女侠(第1页)

黄沙亘亘,艳阳高悬。

李谦带着一顶在汉中府乡下买来的大草帽,手里端着相机,不时就对着远处“咔嚓”一声拍上一张——此时的他,已经比出发之前黑了至少两三个色度。

自顺天府而口外,自口外而科尔沁,自科尔沁而河套,自河套而陕北,自陕北而长安,自长安而汉中,自汉中而天水,然后入河西走廊,一路西行,经张掖、过酒泉,在近一个月之后,李谦终于抵达了敦煌。

是的,这里有他前后两世都最最喜欢的莫高窟。

世界上的事情总是如此:会被普通人看到的,永远只是光鲜的那一面,而背后的那些东西,鲜少人知。

就好比大家都知道、也都会去关注某某电影上映后挣了多少票房,某某导演大赚了一笔,某某演员红了,光代言就怎么怎么天价,但是却很少有人会去关注这部电影为什么票房大卖,会去关注导演、编剧和制片人等幕后工作者对这部电影倾注了多少心力、多少思考,而演员为了演好这个角色,又付出了多少辛酸、多少尝试。

也好比是廖辽的专辑大卖了,大家会说,廖辽唱歌真好听啊,廖辽的歌真好听啊,再不然就是廖辽这张专辑肯定赚死了……诸如此类,但没有人会去关注,为了把李谦写给她的那些作品唱好、为了找准最恰当的声线、最恰当的感情,她到底投入了多少时间和精力。

说到底,一切成功的、大卖的文艺作品,包括小说、戏剧、音乐、电影等,它们虽然是商品,但却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哪怕是对艺术性要求最低的好莱坞爆米花大片,其中对于影片节奏的拿捏,也是极费心思的——所谓节奏,也是艺术。

简单来说,一件大众消费艺术品要想畅销,就势必要求你找准其通俗性和艺术性的结合点——通俗,和艺术,可以有所侧重,但两者缺一不可。

所以,某某演员明明大红大紫,片酬高到吓人,代言费也天价,但他却仍然愿意跑去演那些收入微薄的舞台剧、话剧,或者是小众类型的艺术片;

再所以,某某歌星明明专辑大卖,哪怕随便接个商演都是几十万一场的价码,但他却仍然愿意跑到音乐学院里去老老实实的上课,或者去参加那些基本挣不到什么钱的歌剧演出;

再再所以,如果李谦没有什么太高追求的话,抛开影视不说,仅仅只是写歌来卖,或者干脆自己发唱片赚钱,也已经足够让他这一辈子都生活优渥,且名利双收了,甚至过上些年,成为所谓的流行歌坛教父啊、泰斗啊什么的,也是手到擒来,但是,他却仍然想要去学习唢呐、学习二胡、学习马头琴,去听京戏、听陕北民歌、听秦腔,未来他甚至很想拜个老师,正儿八经的去学几年京戏……

或许,单纯的说包括李谦在内的这些人的做法是在追求艺术,是因为热爱艺术等等,显得有些太矫情、太虚了,但哪怕仅仅只是出于想让自己持续的红下去、持续的获得成功,一方面去把握通俗性和商业性,一方面又要孜孜不倦的去钻研艺术性,也是一个艺术工作者必不可少的工作——更何况,李谦是真的爱音乐。

艺术,来源于创造,但创造,来源于学习。

一个艺术工作者,一旦你不愿意学习了,那你离扑街、离陨落,就没多远了。

而说到艺术,无论你是做美术的、做电影的、搞文学的,还是做音乐的,敦煌莫高窟,都是殿堂级的存在,是一处让人终生都取之不尽的艺术宝藏。

李谦来到敦煌,先开着车在城里转悠了一圈,仔细地去对比这两个时空里这座城市的相同与不同,然后看到一家挂着“东来客栈”招牌的酒店,觉得不错,就停了车进去。

订了房间之后下楼,先花十块钱让人把车给洗了,然后回房间里给自己也洗个澡,抖落身上那一路携带而来的尘沙,再换上身干爽的衣服,然后又下楼来,在客栈旁边的小卖部里买上一个速写本、一支铅笔,再找家路边店随便吃几口饭,他就开上车子直奔莫高窟。

莫高窟位于敦煌东南,开车大约也就是十几分钟。

因为是夏天,又是在沙漠边缘,导致这边的气温非常的高,干热干热的,所以这个时节,游人并不多,硕大的停车场上空空荡荡的不说,看门口那副冷冷清清的模样,想必里头人也多不到哪里去。

买门票,进门,先粗略走一走,发现喜欢的,就驻足仔细看、换着角度看、长考,实在是太过喜欢,就拿出速写本来草草地画上几笔——这里是禁制游客们拍照和摄像的,速写本就是为了这个买的。

石壁上的画像,或灵动飘逸,或端庄祥和,那线条,简直是说不出的美。

石窟内游人不多,很少有人会开口说话,大家都是安静地走动、安静地看。

其中不少人都跟李谦一样,手里拿着个速写本,还有一些干脆就是带着画板进来的,一看就应该是跟美术相关专业的大学生,人家水平高,画架一支,画板搭上去,很快就是一张。

李谦画画的水平不如人家,但对于他来说,随手一画,也并不追求什么美感、什么逼真,他要的仅仅只是记录下某个自己需要的线条,甚至可能只是某种或夸张的或写实的感觉。

前后两世,他都没专业学过美术和素描,但前世在剧组里混导演助理、副导演的角色时间长了,就渐渐意识到美术功底对一部电影的深入影响,于是他就开始自学素描。美术这个东西,易学难工,李谦学画画,短期内当然也不可能提高多少,但至少,对于一个想要做导演、想要拍自己作品的人来说,最简单的导演分镜头脚本,还是要会画才行。

于是,他刷刷刷画一张,刷刷刷又画一张。

偶尔扭头看看人家那些美术生画的,他是既觉羡慕又觉可惜。

要说功底,几个他也赶不上人家一个美术专业的学生,但以他的眼光看来,却总觉得人家画的东西徒有其形,压根儿也没摹写出什么神韵来。

静下心来,他决定认认真真的画一幅好一点儿、能拿出手来的东西。

面前的石壁上,几位身环彩带的女子体态丰腴,但飘飘婀娜,有腾仙之状,一看就是隋唐时期的作品,很有可能是初唐到盛唐时期的,所以,李谦一眼就相中了,觉得自己画这个肯定能画好。

他相中的,很多人也都觉得不错,事实上,同样站在这幅壁画前刷刷刷画个不停的,当然也不止他一个。但画了半天,李谦抬头一看壁上原作,顿时觉得自己画的是既形不似、神也没抓住多少,于是颓然放笔,熄了逞能的心。

扭头一看,旁边是个带着纱帽和墨镜的女孩子,过肩的长头发,熨帖的波浪卷儿,中等身材,瘦,但瘦的很有味道。而且关键的是,她也在临摹,手里拿的速写本跟李谦手里的一模一样,一看就也是来到本地之后才新买的。

李谦微微侧头、斜眼儿,往人家本子上看过去,这一看不打紧,当他看清了对方的画作,却是立马吓了一跳。

她笔下的飞天画像,那形体、那眼神、那衣袂,都充满了一种剑拔弩张的锋利,就好比是一剑在手的剑侠,随时都有可能发出惊艳的一击!

简直锋芒毕露!

这还是飞天?

李谦瞬间瞪大了眼睛。

但你仔细看看,咦,好像还真有那么股子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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