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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最使他感到惊讶的,是我怎么能从这么远的距离把另一个野人打死。他用手指了指那个野人的尸体,做着手势要我让他过去看看。我也打着手势,竭力让他懂得我同意他过去。他走到那死人身边,简直惊呆了。他两眼直瞪瞪地看着死人,然后又把尸体翻来翻去,想看个究竟。他看了看枪眼,子弹正好打中那野人的胸部,在那里穿了个洞,但血流得不多,因为中弹后人马上死了,血就流到体内去了。他取下那野人的弓箭回到我跟前,我就叫他跟我离开这地方。我用手势告诉他,后面可能有更多的敌人追上来。
他懂了我的意思后,就用手势表示要把两个尸体用沙土埋起来,这样追上来的野人就不会发现踪迹。我打手势叫他照办。他马上干起来,不到一会儿功夫,就用双手在沙土上创了一个坑,刚好埋一个野人。他把尸体拖了进去,用沙土盖好。接着又如法泡制,埋了第二个野人的尸体。我估计,他总共只花了一刻钟,就把两具尸体埋好了。然后,我叫他跟我一起离开这儿。我没有把他带到城堡去,而是带到岛那头的洞穴里去。我这样做是有意不让自己的梦境应验,因为在梦里,他是跑到城堡外面的树丛中躲起来的。
到了洞里,我给他吃了些面包和一串葡萄干,又给了他点水喝。因为我见他跑了半天,已经饥渴不堪了。他吃喝完毕后,我又指了指一个地方,做着手势叫他躺下来睡一觉。那儿铺了一堆干草,上面还有一条毯子,我自己有时也在上面睡觉。于是这个可怜的家伙一倒下去就呼呼睡着了。
这个野人生得眉清目秀,非常英浚他身材修短合宜,四肢挺直又结实,但并不显得粗壮。他个子很高,身体健康,年纪看来约二十六岁。他五官端正,面目一点也不狰狞可憎,脸上有一种男子汉的英勇气概,又具有欧洲人那种和蔼可亲的样子,这种温柔亲切的样子在他微笑的时候表现得更为明显。
他的头发又黑又长,但不像羊毛似地卷着;他的前额又高又大,目光锐利而又活泼。他的皮肤不怎么黑,略带棕色,然而不像巴西人或弗吉尼亚人或美洲其他土人的肤色那样黄金褐色的,令人生厌,而是一种深茶青色的,油光乌亮,令人爽心悦目,劫难以用言语形容。他的脸圆圆胖胖的,鼻子却很小,但又不像一般黑人的鼻子那样扁;他的嘴形长得也很好看,嘴唇薄薄的,牙齿又平又白,白得如同象牙。他并没有睡得死死的,实际上只打了半小时的盹就醒来了。他一醒来就跑到洞外来找我,因为当时我正在挤羊奶,我的羊圈就在附近。他一见到我,立刻向我奔来,爬在地上,做出各种各样的手势和古怪的姿势,表示他臣服感激之心。最后,他又把头放在地上,靠近我的脚边,然后又像上次那样,把我的另一只脚放到他的头上,这样做之后,又向我作出各种姿势,表示顺从降服,愿终身做我的奴隶,为我效劳。他的这些意思我都明白了。我告诉他,我对他非常满意。不久,我就开始和他谈话,并教他和我谈话。首先,我告诉他,他的名字叫星期五,这是我救他命的一天,这样取名是为了纪念这一天。我教他说主人,并告诉他这是我的名字。我还教他说是和不是,并告诉他这两个词的意思。我拿出一个瓦罐,盛了一些羊奶给他。我先喝给他看,并把面包浸在羊奶里吃给他看。然后,我给了他一块面包,叫他学我的样子吃。他马上照办了,并向我做手势,表示很好吃。
晚上,我和他一起在地洞里睡了一夜。天一亮,我就叫他跟我一起出去,并告诉他,我要给他一些衣服穿。他明白了我的意思后,显得很高兴,因为他一直光着身子,一丝不挂。当我们走过他埋下两个尸体的地方时,他就把那地方指给我看,并告诉我他所做的记号。他向我做着手势,表示要把尸体掘出来吃掉!对此,我表示十分生气,我向他表明,对人吃人这种残忍的行为我深恶痛绝。我做出一想到这种罪恶勾当就要呕吐的样子。然后,我向他招手,叫他马上走开。他立即十分驯服地跟着我走了。我把他带到那小山顶上,看看他的敌人有没有走。我拿出望远镜,一眼就看到了他们昨天聚集的地方。但那些野人和独木舟都不见了。显然他们上船走了,并且把他们的两个同伴丢在岛上,连找都没有找他们。
我对这一发现并不感到满足。现在,我勇气倍增,好奇心也随之增大。因此,我带了我的奴隶星期五,准备到那边看个究竟。我给了他一把刀,让他拿在手里,他自己又把弓箭背在背上--我已经了解到,他是一个出色的弓箭手。另外,我还叫他给我背一支枪,而我自己则背了两支枪。这样武装好之后,我们就向那些野人昨天聚集过的地方出发了,因为我很想获得有关那些野人充分的情报。一到那里,呈现在我面前的是一起惨绝人寰的景象,我血管里的血不由得都冰冷了,连心脏也停止了跳动。那真是一幅可怕的景象,至少对我而言实在惨不忍睹,可是对星期五来说,根本不当一回事。那儿遍地都是死人骨头和人肉,鲜血染红了土地;那大片大片的人肉,有的吃了一半,有的砍烂了,有的烧焦了,东一块西一块的,一片狼藉。总之,到处都是他们战胜敌人之后举行人肉宴的痕迹。我看到一共有三个骷髅,五只人手,三四根腿骨和脚骨,还有不少人体的其他部分。星期五用手势告诉我,他们一共带来了四个俘虏来这儿举行人肉宴,三个已经吃掉了。他是第四个。说到这里,他还指了指自己。他又告诉我,那些野人与他们的部族的新王发生了一次激烈的战争,而他自己是新王的臣员。他们这一边也抓了大批俘虏;这些俘虏被带到不同的地方杀掉吃了,就像那些野人把他们带到这儿杀了吃掉一样。
我让星期五把所有的骷髅、人骨和人肉以及那些野人吃剩下来的东西收集在一起,堆成一堆,然后点上火把它们通通烧成灰烬。我发现星期五对那些人肉仍垂涎欲滴,不改他吃人的天性。但我明显地表现出对吃人肉的事极端憎恶,不要说看到这种事,甚至连想都不愿想。我还设法让他明白,如果他敢再吃一口人肉,我就把他杀了,这才使他不敢有所表示。
办完这件事后,我们就回到城堡里去了。一到那里,我就开始为星期五的穿着忙碌起来。首先,我给了他一条麻纱短裤。这条短裤是我从那条失事船上死去的炮手箱子里找出来的。这件事我前面已提到过了。短裤略改一下,刚刚合他的身。然后,我又用羊皮给他做了件背心。我尽我所能缝制这件背心。应该说,我现在的裁缝手艺已相当不错了。另外,我又给了他一顶兔皮帽子,戴起来挺方便,样子也很时髦。现在,他的这身穿戴也还过得去了。他看到自己和主人几乎穿得一样好,心里十分高兴。说句实话,开始他刚穿上这些衣服时,深感行动不便;不但裤子穿起来感到很别扭,而且,背心的袖筒磨痛了他的肩膀和胳肢窝。后来我把那使他难受的地方略微放宽了一些,再加上对穿衣服也感到慢慢习惯了,他就喜欢上他的衣着了。
回到家里第二天,我就考虑怎样安置星期五的问题。我又要让他住得好,又要保证自己绝对安全。为此,我在两道围墙之间的空地上,给他搭了一个小小的帐篷,也就是说,这小帐篷搭在内墙之外,外墙之内。在内墙上本来就有一个入口通进山洞。因此,我在入口处做了个门柜和一扇木板门。门是从里面开的。一到晚上,我就把门从里面闩上,同时把梯子也收了进来。这样,如果星期五想通过内墙来到我身边,就必然会弄出许多声响,也就一定会把我惊醒。因为我在内墙和岩壁之间用长木条作椽子搭了一个屋顶,把我的帐篷完全遮盖了起来。椽子上又横搭了许多小木条,上面盖了一层厚厚的、像芦苇一样结实的稻草。在我用梯子爬进爬出的地方,又装了一个后门。从外面把门打开,是绝对不可能的,这样做,活门就会自动落下来,从而发出很大的声响。此外,我每夜都把武器放在身边,以备不时之需。
其实,对星期五,我根本用不着采取任何防范措施。任何其他人都不可能有像星期五这样忠诚老实、听话可爱的仆人。他没有脾气,性格开朗,不怀鬼胎,对我又顺从又热心。
他对我的感情,就像孩子对父亲的感情,一往情深。我可以说,无论何时何地,他都宁愿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保护我。后来,他的许多表现都证明了这一点,并使我对此毫不怀疑。因此,我深信,对他我根本不用防备。
这不由得使我经常想到,上帝对世事的安排,自有其天意,在其对自己所创造的万物的治理中,一方面他剥夺了世界上许多生物的才干和良知,另一方面,他照样赋予他们与我们文明人同样的能力,同样的理性,同样的感情,同样的善心和责任感,也赋予他们同样的嫉恶如仇的心理;他们与我们一样知道感恩图报,诚恳待人,忠贞不渝,相互为善。而且,当上帝给他们机会表现这些才干和良知时,他们和我们一样,立即把上帝赋予他们的才干和良知发挥出来做各种好事,甚至可以说比我们自己发挥得更充分。对此,我不能不感到惊讶。同时,想到这些,我又感到有些悲哀,因为许多事实证明,我们文明人在发挥这些才干和良知方面,反而显得非常卑劣。尽管我们不仅有能力,而且,我们受到上帝的教诲,上帝的圣灵和上帝的语言的启示,这使我们能有更深刻的认识。同时,我也感到奇怪,为什么上帝不给这成千上百万的生灵以同样的教诲和启示,使他们懂得赎罪的道理。我觉得,如果我以这可怜的野人作为判断的依据,那么,他们实在能比我们文明人做得更好。
关于这些问题,我有时甚至会想过头,以至冒犯了上帝的统治权,认为他对世事的安排欠公正,因为他把他的教诲赐予了一部分人,而不赐予另一部分人,但却又要这两部分人负起同样的义务。但我终于打消了这种想法,并得出了以下的结论:第一,我们不知道上帝根据什么神意和律法来给这些人定罪。上帝既然是神,他必然是无限神圣,无限公正的。假如上帝作出判决,不把他的教诲赐给这些人,那一定是因为他们违反了上帝的教诲,也就是违反了《圣经》上所说的他们自己的律法;而上帝的判决,也是以他们的良心所承认的法则为标准的,虽然这些法则所依据的原则还没有被我们了解。第二,上帝就像陶匠,我们都是陶匠手里的陶土;没有一样陶器可以对陶匠说:你为什么把我做成这个样子?现在再来谈谈我的新伙伴吧。我对他非常满意,并决定教会他做各种各样的事情,使他成为我有用的助手,特别是要教会他说英语,并听懂我说的话。他非常善于学习,尤其是学习时总是兴致勃勃,勤勤恳恳;每当他听懂了我的话,或是我听懂了他的话,他就欢天喜地,十分高兴。因此,与他谈话对我来说实在是一件乐事。现在,我生活变得顺心多了。
我甚至对自己说,只要不再碰到那批食人生番,哪怕永远不离开这个地方,我也不在乎。
回到城堡两三天之后,我觉得应该戒掉星期五那种可怕的吃相,尤其是要戒掉他吃人的习惯。为此,我想应该让他尝尝别的肉类的味道。所以,一天早晨,我带他到树林里去。
我原来想从自己的羊圈里选一只小羊,把它杀了带回家煮了吃。可是,走到半路上,我发现有一只母羊躺在树荫下,身边还有两只小羊坐在那儿。我一把扯住星期五,并对他说:站住别动。同时打手势,叫他不要动。接着我举起枪,开枪打死了一只小羊。可怜的星期五上次曾看到我用枪打死了他的敌人,但当时他站在远处,弄不清是怎么回事,也想象不出我是怎样把他的敌人打死的。可这一次他看到我开枪,着实吃惊不少;他浑身颤抖,简直吓呆了,差一点瘫倒在地上。
他既没有去看我开枪射击的那只小羊,也没有看到我已把小羊打死了,只顾扯开他自己的背心,在身上摸来摸去,看看自己有没有受伤。原来他以为我要杀死他。他跑到我跟前,扑通一声跪下来抱住我的双腿,嘴里叽哩咕噜说了不少话,我都不懂。但我不难明白他的意思,那就是求我不要杀他。
我马上想出办法使他相信,我决不会伤害他。我一面用手把他从地上扶起来,一面哈哈大笑,并用手指着那打死的小羊,叫他跑过去把它带回来。他马上跑过去了。他在那里查看小山羊是怎样被打死的,并感到百思不得其解。这时我趁此机会重新把枪装上了子弹。不久,我看见一只大鸟,样子像一只苍鹰,正落在我射程内的一棵树上。为了让星期五稍稍明白我是怎样开枪的,就叫他来到我跟前。我用手指了指那只鸟--现在我看清了,其实那是一只鹦鹉,而我原先把它当作苍鹰了。我刚才说了,我用手指了指那只鹦鹉,又指了指自己的枪和鹦鹉身子底下的地方,意思是说,我要开枪把那只鸟打下来。于是,我开了枪了,并叫他仔细看好。他立即看到那鹦鹉掉了下来。他再次吓得站在那里呆住了,尽管我事先已把事情给他交待清楚了。尤其使他感到惊讶的是,他没有看到我事先把弹药装到枪里去,因此就以为枪里一定有什么神奇的致命的东西,可以把人哪,鸟哪,野兽哪,以及远远近近的任何生物都杀死。他这种惊讶好久好久都不能消失。我相信,如果我让他这样下去,他一定会把我和我的枪当神一样来崇拜呢!至于那支枪,事后好几天,他连碰都不敢碰它,还经常一个人唠唠叨叨地跟它说话谈天,仿佛枪会回答他似的。后来我才从他口里知道,他是在祈求那支枪不要杀害他。
当时,我等他的惊讶心情略微平静下来之后,就用手指了指那只鸟掉下去的地方,叫他跑过去把鸟取来。于是他去了好半天才回来。原来那只鹦鹉还没有一下子死掉,落下来之后,又拍着翅膀挣扎了一阵子,扑腾到别处去了。可是星期五还是把它找到了,并取来给了我。我见他对我的枪感到神秘莫测,就趁他去取鸟的机会重新装上弹药,并不让他看见我是怎样装弹药的,以便碰到任何其他目标时可以随时开枪。可是,后来没有碰到任何可以值得开枪的目标,就只把那只小羊带回了家。当晚我就把它剥皮,把肉切好。我本来就有一只专门煮肉的罐子,就把一部分肉放到里面煮起来,做成了鲜美的羊肉汤。我先吃了一点,然后也给了点他吃。他吃了之后,感到非常高兴,并表示很喜欢吃。但最使他感到奇怪的是,他看到我在肉和肉汤里放盐。他向我做手势,表示盐不好吃。他把一点盐放在嘴里,做出作呕的样子,呸呸地吐了一阵子,又赶紧用清水嗽了嗽口。我也拿了一块没有放盐的肉放在嘴里,也假装呸呸地吐了一阵子,表示没有盐肉就吃不下去,正像他有盐吃不下去一样。但这没有用。他就是不喜欢在肉里或汤里放盐。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他也只是放很少一点盐。白马_书院
吃过煮羊肉和羊肉汤之后,我决定第二天请他吃烤羊肉。
我按照英国的烤法,在火的两边各插一根有叉的木竿,上面再搭上一根横竿,再用绳子把肉吊在横竿上,让它不断转动。
星期五对我这种烤肉方法十分惊异。但当他尝了烤羊肉的味道后,用各种方法告诉我他是多么爱吃这种味道;我当然不可能不了解他的意思。最后,他告诉我,他从此之后再也不吃人肉了。听到他讲这句话,我感到非常高兴。
第二天,我叫他去打谷,并把谷筛出来。筛谷的办法我前面已提到过了,我让他照着我的办法做。不久,他打谷筛谷就做得和我一样好,尤其是当他懂得这项工作的意义后,干得更卖力。因为我等他打完谷之后,就让他看看我做面包、烤面包。这时,他就明白,打谷是为了做面包用的。没多久,他也能做面包、烤面包了,而且做得和我一样好。
这时,我也考虑到,现在既然添了一张嘴吃饭,就得多开一点地,多种一点粮食。于是,我又划了一块较大的地,像以前一样把地圈起来。星期五对这工作干得又主动,又卖力,而且干起活来总是高高兴兴的。我又把这项工作的意义告诉他,使他知道现在添了他这个人,就得多种些粮食,多做些面包,这样才够我们两个人吃。他似乎很能领会这个意思,并表示他知道,我为他干的活比为我自己干的活还多。所以,只要告诉他怎么干,他一定会尽心竭力地去干。
这是我来到荒岛上度过的最愉快的一年。星期五的英语已说得相当不错了,也差不多完全能明白我要他拿的每一样东西的名称和我差他去的每一个地方,而且,还喜欢一天到晚跟我谈话。以前,我很少有机会说话;现在,我的舌头终于又可以用来说话了。我与他谈话真是快乐无比。不仅如此,我对他的人品也特别满意。相处久了,我越来越感到他是多么地天真诚实,我真的打从心底里喜欢上了他。同时,我也相信,他爱我胜过爱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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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我有心想试试他,看他是否还怀念自己的故乡。
这时,我觉得他英语已讲得相当不错了,几乎能回答我提出的任何问题。我问他,他的部族是否在战争中从不打败仗。听了我的问题,他笑了。他回答说:是的,是的,我们一直打得比人家好。他的意思是说,在战斗中,他们总是占优势。
由此,我们开始了下面的对话:你们一直打得比人家好,我说,那你怎么会被抓住当了俘虏呢,星期五?星期五:我被抓了,但我的部族打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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