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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口不深但长,从手腕骨节处直直划到了虎口,温淮骋看着原本白净漂亮的手背上多出来的这条血痕,脸色愈发的差。
温淮骋虽然是个手控,但长那么大,能被他看上说句好看的却没有几双,苏未屿的手是他见过的,他最喜欢的一双,而他从来没有对什么东西有过喜欢这种情绪。
苏未屿的手并不是传统审美里纤细修长又青葱如玉的,他的手指是修长匀称而有力的,手掌不是常见的长方形,而更接近与正方形,皮肤说不上多细腻,但触感很好,他很白,但是带着一点缺少阳光照晒的苍白感,会让温淮骋想到西方传说里沉睡在古堡十字棺里的吸血鬼爵士。
以前他不明白温淮暖为什么能因为弄丢一个喜欢的洋娃娃而哭一晚上,陈述说是因为温淮骋这个人没有喜好,很多东西对他来说都可有可无,所以无法理解别人为什么会对某一事物倾注过分多的感情。也因此他总是能很好地把握住和别人交往的分寸,做到老师同学都对他赞不绝口,因为没有喜好在处理事情时就不会有偏私,更不会有偏见。
而偏见,常常是造成人与人之间矛盾和冲突的直接原因。
但是现在,他突然就能理解那天温淮暖为什么那么难过了。
没办法不难过。
“去医院。”温淮骋看着眼前从刚才受伤一直到现在都一声不吭的苏未屿,心里又涨又酸,还有点说不上来的闷,这种感觉新奇又陌生。
苏未屿把手从温淮骋手里抽出来,自己按着手巾往后退了一步,摇头道:“不去。”
温淮骋没办法对着这个样子的苏未屿生气,只好又软着脾气问:“不喜欢医院吗?”
“只是小伤,我家里有药。”苏未屿说的实话,他在家里常常不备食物,但药一定是备齐的。
温淮骋妥协了,的确也不是什么难处理的伤。
“行,那带路吧。”
“什么?”苏未屿抬头看他,一时没理解他这话什么意思。
温淮骋看着苏未屿这个懵神的样子,有气也都消没了:“带我去你家啊,难道你要就在这和我说再见,然后自己回家吗?”
“……”苏未屿就是这么打算的,连“再见”两个字都已经酝酿好了。
但他还是没有拒绝,于是认命地往前带路。
“等一下。”
苏未屿停下来,转身询问:“怎么了?”
温淮骋指了指不远处那一地狼藉:“那面是你买的吧?还没吃饭吗?”
看到那碗早已糊作一团黏在地上的面,苏未屿虽然已经没什么胃口了,但还是点点头。
温淮骋叹了口气,把背好的书包又取下来,从夹层里拿出钱包,抽了一张五十递给苏未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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