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林琅不是沈连卿出生贵族、居于高位的人,她自小长于乡野,虽然受哥哥教导与大多农家女不同,但她并没有很严重的尊卑观念,杏儿陪伴自己这几年,几乎和她结为生死之交,两人一同经历太多事,互相援助,即使杏儿一声声的小姐叫着,林琅心底也拿她当做亲人。
杏儿曾经在丰镇对她说过:“小姐,在我心里你就是我的亲人,求你不要赶我走。”
在她心中,何尝不是如此。
亲者逝去,痛心疾首。
然而她再悲痛,他人也是感受不到的。
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这世上没有感同身受这回事,她的杏儿,只有她了。
她绝不会忘记杏儿。
“把杏儿葬在河亭杏林可以吗,她生前曾和我提过,她的家人原本住在那里。”林琅低声道。
沈连卿自然同意:“好,我会去找她的家人,安抚他们——”
“不必了,”林琅神色灰暗,提不起精神,“杏儿的家人早已经搬离京城,她原本是逃犯,家人怕受牵连,全部都走了,她有的,只有我,就葬在那里吧,我回去看她的。”
沈连卿并没有因为杏儿的身份感到意外,仿佛早就知情,他看着林琅,心中有千言万语,也只化作了一声好。
他的声音温柔低沉,林琅清澄的双眼看着他,道:“多谢。”
林琅想对他笑一笑,却笑不出来。
沈连卿眉眼柔和,微笑道:“哪里的话,就当我报答你当初的救命之恩。”
林琅知道他想逗自己开心,可她实在没有心情,歉意的看他一眼,犹豫了下,“我想回家了。”
沈连卿摸了摸她的头发,“好,我送你回去,若想找我,记得用那鸟传信,它会飞来找我,我若是有事,会派季明过去。”
“……嗯。””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看了电影,剪了头发,心情美美的。
然而回来赶紧更新写了这章,哭了两次。
第124章妹妹
回到林家之后,林家上下震惊一片,在昨日林琅出门许久未归后,林怀瑾不知去向,便直接去找了端王,沈连卿细查之下,很快寻到林琅的踪迹。
他去的已经很及时,将山下受伤的平叔救起,而杏儿当时已经被杀。
可能是由于许久找不到林琅的愤怒焦躁,再加上想要折磨杏儿套出林琅躲避的地点,他们很残忍的几乎用了各种法子,可杏儿始终没有说,就在他们要离开想要去找林琅时,杏儿甚至用仅存的余力抓住旁边的石子,去打他们激怒,以致于遭受了更可怕的虐待。
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理由再简单不过了,她自知已经活不成,于是想要为林琅多争取一段时间,哪怕是一点点,也许能等来援救的人。
“多得一点时间,小姐就有救了。”她是这么想的。
杏儿的努力没有白费,沈连卿派人来了,猎狗循着血腥气找到了杏儿,根据奔跑的路线行踪,没多久,沈连卿发现了昏迷在石下的林琅。
那一刻,他心惊胆战,生怕看到的是一具冰凉尸骨,好在,林琅没事。
然而醒来之后得知事情结果的林琅并非完全无视,回到林家的她显得郁郁寡欢,眼神黯淡无光,无法立刻从悲痛中走出来。
蕙娘也想不到,不过是出门一趟,怎么就会一死一伤,她的女儿更是如同变了个人一样。
明明前阵子,一桌子的人还和一家人一样热热闹闹地吃饭,一转眼,事似人非。
初体验(校园H 1v1) 东宫独宠生活 女神的神级护卫 渔家调 见星 守夜者(四部全集) 七零之女主小姑不好当 穿越到武侠世界 穿成反派后妈怎么办 森女巫 男神,请对我温柔一点 完结+番外 我的二次元之旅 傲娇总裁:前妻不好惹 无敌的舰娘系统 绚华的琉璃色GL 闪爱甜婚 伪DND之我是村长 民国之国术宗师 重回六零过日子 历史学霸在秦末
(甜宠,无虐)穿书后,赖雨果开始疯狂追求大反派墨邵庭!赖雨果怼男主女主没办法,以前眼瞎,现在眼睛好了,自然得找更优秀的男人!我和墨邵霆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墨邵霆如果您喜欢穿书后赖上反派大佬,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纹印万界一名被疯狂科学家进行人体实验的男子,洛羽在实验之中被人救出,但是被救出之后便承当起了重任,随着时间,还有经历。洛羽身上有着一些谜团,但是慢慢的解开之后洛羽将会怎么办呢?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书友群群号901333789莲华在这里等你们...
治大国如烹小鲜,因此,这是一个吃货治国的故事,从北宋皇佑四年开始如果您喜欢苏厨,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叠最厚的皮,挨最毒的打!开局瘸了一条腿,乱世之中人命如草芥,石运只想平平安安的活下去!于是,石运踏入武道,从炼皮开始,手握破境光环,破开万重瓶颈,一路登临武道之巅!老月已完本法师奥义永恒武道长生种旧日主宰皆是精品!老月出品,保证精品!如果您喜欢求生种,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夫人是个娇气包养成甜宠易不染这辈子怎么也没想到,一病不起。给他冲喜冲好的是竟然是个三岁半的小娃娃,美名其曰童养媳。听得她奶声奶气的哭唧唧,易叔叔,你不要扔我出去,不然我就要饿肚肚了!谁是你叔叔?哦,那夫君,你留下我吧,我会吃很少很少的饭,会听你话的。软声软语的认真。只是,易不染原打算当宠物来养,宠着宠着就养上瘾了。全城觉得易家选童养媳冲喜是一场荒唐冲笑话,可养着养着,莫名就成了高调秀恩爱!...
关于霸婿凶猛入赘三年,龙城弃少方休在林家受尽屈辱,一朝龙虎得风云,从此登临九重天,欺我者,百倍奉还,辱我者,虽远必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