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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奔跑起来。我感到身体的每个部位都由一个心思驱动:拦不住古恒,那么我拦盲人。
盲人如果机敏,会绕开。如果迟钝,会跌绊。可是盲人步子不变,脸被一顶草帽遮得严严实实。我的心猛跳,在他接触我的一瞬,我毅然决定直撞上去,把他撞倒。不料盲人却从我的身体里穿了过去,似乎我是一扇门,推一下就通向另一个空间,或者反过来,他是一个洞口,一走进去,便无尽头。我叫了一声,倒在沥青的马路上。
当我从比梦境还深的回忆中突然醒过来时,东方仍然没有露出它淡薄的微光,四周的漆黑将我重新引入只有鸡啼的凌晨。古恒不在床上。
一个梦?但那个瘦瘦的盲人,我想起来似乎在哪儿见过,在不久前来学校演出的一个戏里,那盲人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女演员扮的。
第三节
我终日昏昏欲睡,颓唐地揉捏身上的酸痛处,如果这个世界上还存在精神的话,我会尽早恢复日常状态,但哪儿能找得着精神呢?我开始用镇定药片,然后用安眠药,尽可能不从睡眠中醒来。同时我再次爱上独身带来的自由以及徘徊于自杀走廊里的孤独。我几乎没有梦见过古恒一次,自从他突然不辞而别走了之后,当然他常这样,但以往哪一次都没这次长。
谁会相信我这一夜的经历?几天来我早就厌倦了各种人前来纠缠此事的来龙去脉、分析过去分析过来,把各种理论体系如洗澡水一样翻动。我不再骑车去学校上课,一次也不去,更不与人约见。不拆信,也就谈不上回信了。由厌恶自身到厌恶他人,虽然我时时实践着最高限度的容忍,令人窒息的容忍!但我一天天习惯并接受了古恒的失踪:他不过是一个二流货的诗人,从借调到一家杂志社编诗为生混到省作协养着的专业诗人,终其一生,浑浑噩噩,不过如此而已,决不会突然创造出一个奇迹来。如今这样的结局,对他对我都很难说不是最恰当的安排。
当然,用如此蔑视的口气打发他,是有点过分。他不乏过人之处,比如会将一口标准的北方话转化成带点夹生的本地口音,这使他从外省来到这个城市犹如鱼拥有了水、鸟拥有了天空。浓得像浮雕的男性魅力,加上几本书名怪得吓人一跳的诗集,将他的声名抬得又远又高。慕名写信乃至不约而来的人,绝大部分是大学内就读的女大学生、女研究生以及学院外爱附庸风雅的女文学青年。只有一点让我细想起来应该心存感激,那就是他只用一部分时间耗在崇拜者身上,让她们簇拥,与她们周旋厮混,大部分时间却像水泼在我四周,水渗入泥土,肥沃的是校园不停生长的花木,滋润的是一个个黯淡的夜晚,不是我!
以他的话来说,如此使用时间是诗人生涯之妙谛。“多产诗人”让人瞧不起。得名之法是少写!因而他和我泡在一起时极其心安理得,年华流逝得很高雅。
他拿出一张不知从哪里弄来的女人照片,让我看。
卷曲的头发包裹在军帽里,五官搭配到位。“她很漂亮!”我由衷地赞美。
“是我妻子,”他将照片小心地放回钱夹里,“你走在我的左边,她走在我的右边,这幅画将会绝妙无比。”
那么在遥远的北方某市菜场,那个穿白衣戴白帽卖豆芽的女人呢?
“那是前妻!”
他说与前妻整日大事小事争吵不休。我想他说的是或许有充分的文件根据,如同他老想把我推向你对我错的形式逻辑之中一样叫人难以争辩。
“结婚是一个靠不着楼房的钢梯子,一旦爬上去,你就无家可归。”他的手轻轻地敲着椅背。
这个爱着我的男人最大的长处莫过于对我的盯梢与窥视,关于我的任何可能不贞之处,他细细查勘:核对时间、地点、人物,比一个受过专业训练的公安人员更地道、彻底而有耐心。我觉得他如此生活苦不堪言,他似乎也很疲倦,然而他总想有机会“抓奸成双”,便不惜花无穷心计精力,其乐无穷,死而后已。这样一个被虐狂,居然也厌倦了这诗意的游戏,情愿放弃诗人的桂冠,放弃女人,放弃环绕在他四周的一切,要另择出路?那个用草帽遮住脸的盲人!我笑了起来,不不,不是嘲笑他,也不是笑我自己,只是觉得世界不可理喻到只能一笑了之。
笑声像一群鱼苗在我身体里奔腾、欢跃,我的脸上红晕持续,我意识到自己仍然年轻。
我在一页稿纸上写下:
我活着给你制造地狱
我死了给你建筑天堂
那随便、陌生的字迹,仿佛是别人的手握住我的笔。长久对视这两行字,我逐渐清楚自己心里想的是什么,要的是什么。徘徊在房中,我决定将这两行字作为自己那部小说扉页题词。于是我回到桌前,放下笔,坐下,又极用心地环顾四周:潮湿的土墙刷了一层白石灰,仍凸凸凹凹,跟不平的地面一样,空气里的灰尘节奏缓慢地徐徐坠落,用手轻轻摸一下桌面,总有薄薄的一层。窗外还是熟悉的油菜花摇曳在风中,并没有无法理解的事物进入我的眼帘。
我弯下身子,将那页写有题词的纸塞进装有小说手稿的抽屉里,然后伸直了腰,搓了搓汗涔涔的手,既然生命总在有意无意的转折之中逝过,那么,这次,或许我能按照自己的心愿生活,我感到这可能性是存在的。
这些无聊小事已过去不知多少日月。
我早已学会活得潇洒轻松。
我的思想也早已回到隆隆的急驰声里来,回到四通八达的马路上来。我们一行人已经接近今夜要去的目的地了。
从公园转入甜爱路——这好听的名字,像一阵动听的鼓声响在耳边。甜爱路转进漂亮的山阴路,这儿曾住过中国现代文学鼻祖,他像一块植入我们神经中的电极,永远动态地存在。把汪大评从被窝里提起来时,屋外的围观者比我们的人多十几倍。
汪大评每日骑自行车上班,在拥挤的人潮里,指指点点。他绝不会躲在深巷窄弄里,他是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一件件与他看来毫无干系的事连连发生,他的上司、部下、朋友轮番遭到撤职、调离、严重处分,甚至自杀丧命,而他稳稳当当从报社编辑室主任、副社长,坐上了社长的位子。他那些感怀过去的泪水淋漓的文章不断提醒我一些一生中最不愉快的事,我很奇怪人的爱和憎会如此相反。
记起了他,我便记起了他有一个很值得称道的习惯。当年他在文学界的声誉与日递增,没有任何风流韵事阻碍他的前程。时间的轮子往回滚动,停止在某个“笔会”上。这个始终留着浅浅一圈美髯的五十岁不到的男人,不停地给我和我的女友打电话,某个下午他让我们到他房间,实事求是地许愿给我们全国第一第二块小说奖金牌银牌,然后他先示意我背过脸去,让他脱下烫得笔挺的裤子,又叫我的女友背过脸去,他得脱掉喷了香水的衬衣,他看来是想让自己——一个男人——在两个女人面前因为女人分别背过脸去而转化为两个男人,为这种感觉他十分自豪,在他已经是一个光滑的面团形状时,他说要先爱我的女友,然后才来爱我。他这么郑重其事交代之后,我和女友哈哈大笑,一齐说,你这个人看来需要治疗。
这么一说,他的脸马上进入了一向的理论状态:严肃,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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