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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佩因特还能配合攻击。地上的死灵骑士台阶变多后,他也不方便出手了。
前教皇先生起手就是神圣魔法,他的魔法太强,波及范围太广。忒斯特的死灵垫脚石雪一样融化。疯修士险些滑了脚,扔给佩因特一个极为不爽的眼神。
于是佩因特光明正大偷起懒来,他笑眯眯地转着笔。只有当人头到了他的攻击范围,他才象征性地来一下——而那一下必然又准又狠,让人挑不出错。
本该凶险无比的战斗,就在这高频攻击—沉睡爆发—高频攻击的循环中结束了,耗时不到两个小时。
这可是s级支线的前置任务!
阿巴顿自己没打过,但有所耳闻。据他所知,s级支线一旦打起来,用时至少六小时起,十分考验玩家的综合水平。更何况这是开荒,对于这种级别的任务,“开了十几天还一无所获”再正常不过。
更别提,主导战斗的仅仅只有那两个人,而且无论怎么看,那两个怪物都没有倾尽全力——
战斗完毕,看起来最狼狈的反而是阿巴顿。
他一屁股坐在墙根,衣服湿得能拧出水来。其他人看着还行,只是面露疲惫。最夸张的就是那对主仆。
魅魔骑士向领队讨了几个净化咒,弄干净衣角。他看起来和开战前没啥两样,长发清爽蓬松,连汗都没怎么出。他收回长剑,又亲昵地凑到领队面前。
领队也动作沉稳,丝毫看不出他炮台似的轰裂了那颗头颅。那些尖牙还横七竖八地倒在他的脚边呢,阿巴顿完全不想细看。
他只知道,那对主仆站在遍地残骸中,松弛得像是在春游。
……货真价实的怪物。
真好奇领队的种族,阿巴顿使劲儿去看那斗篷下的脸。可惜领队大抵用了某种法术,面孔始终笼罩在阴影里。
他伸出手,为他的魅魔骑士整理鬓发。那只手五指修长,苍白漂亮,没有奇奇怪怪的鳞片,像极了年轻男人的手。再多,阿巴顿就猜不出了。
也许是他观察两人的时间过长,那魅魔又扫了他一眼。那双金眼里哪还有什么柔和,阿巴顿只觉得自己被金色子弹崩了一枪。
于是阿巴顿先生连忙收回视线,转而去看那丑陋破碎的巨大头颅。
“来接任务。”乐土领队指了指其中一块残骸。
那是战争王的头盖骨,纯金的王冠深深嵌入皮肉,与骨头钉在一起。
王冠极尽奢华,造型繁复,细密浮雕间嵌满大大小小的宝石。王冠中央宝石血红,足足有一人高。它足以吸引在场所有生物的目光,那光芒几乎能把人眼闪瞎。
可是领队指的却是王冠内部。
众人小心翼翼地翻过皇冠,才看到内部的景象。
那里放置着一具骑士的尸体。
那尸体身穿银白盔甲,猩红的披风裹在身上。他的剑与盾都在,上面布满斑驳血渍。骑士四肢被黄金锁链贯穿,锁链末端牢牢固定在皇冠内部,正与外部的红宝石“背靠背”。
“原来如此,这是镶在皇冠内的‘宝石’。”忒斯特赞叹道,“颜色搭配正合适。”
“根据传说,这是战争王的弟弟。”诺尔望着那具骑士的残骸。
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故事。
纷争年代的两位王子,他们聪明伶俐,年岁相近。只不过哥哥狠戾多疑,而弟弟温厚仁慈。
为了打消哥哥对自己的怀疑与戒备,忠诚的弟弟当着群臣宣誓,愿意成为哥哥的骑士。
然而等待着他的,是长年累月的混沌战争。
战争王永不满足,他的骑士却不愿再见到生灵涂炭。打满一百场胜仗后,弟弟日夜劝说国王,拒绝再次前往战场。
国王说,倘若你真的对我忠诚,便在战争与死亡中选择一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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