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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一个很有威望,饱受尊敬的皇家御医搬到清教徒的船上去?威廉的这个决定当然受到了激烈的反对,他们宁可把史密斯请到自己的船上来居住,反正他既不信仰圣公会,也不信仰清教,现在他虔诚信仰的是东方贤人宗,在这点来说,他住在哪里也都是客居,当然,清教徒帮助他们一家回去华夏,但威廉医生也救助了他的小女儿,不是吗?两边都有恩情,水手史密斯没有理由拒绝圣公会诚心的邀请。
就这样,经过双方船长出面协商,大家决定在之后的航程中,史密斯会定期更换船只,每次靠港都换一艘船乘坐,他的家人也跟着他一起搬动——这样做是麻烦一些的,但能让人安心,虽然是两艘结伴而行的船只,但不能保证一直不失散,遇到风暴、海战等等,很多因素都能让两艘船失去联系,在瞬息万变的海洋上,哪怕是相邻两艘船的距离,都不能让人放下心来。
当然了,这样安排,折腾的是史密斯,他完全可以拒绝,这样威廉就必须要搬到清教徒的船上去了,但令人意外的是,史密斯居然很高兴地答应了下来。
“这也是我的工作,是可以受到赏赐的——向尽量多的人教授汉语,还有买地的规矩。”他高兴地说,“买活军有个很大的困扰,就是他们那里的访客太多,又都不懂得当地的规矩,有些访客还不会说汉语,这给他们的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因此,只要你们都作证,我给你们上了课,并且都能通过基本的汉语能力检定考试,我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赏赐。”
这是之前没有想到的理由,而且,由一个水手讲出来,让人不免也感到很荒唐,圣公会的乘客们沉默着,不知该如何回答了——水手在大家的印象中,往往是粗野而无知的,但是,在华夏生活了几年之后,史密斯……虽然言行举止依然远远说不上优雅,有一种特有的,几乎可以说是冒犯的直率,但是,他的逻辑能力和计算能力,却是让人吃惊的优秀,胜过很多小贵族,有一种接受过完善教育的感觉。
非但如此,他还十分的博学,圣公会的乘客们,很快就沉浸在史密斯的课程里了,史密斯是个很好的老师,他不仅仅是讲授枯燥的语法和读音,而是善于利用实物进行教学讲解,史密斯说他也是这么学会汉语的,就从身边的小东西讲起,黑板、粉笔,还有吹拂的风,跳跃的鱼。这些事物对应的英语和汉语,让大家很顺利地记住了汉语的拼音,以及这些拼音对应的意思。实际上,对于这些饱学的教士来说,记住拼音对应的发音倒并不难,需要的还是对单词的积累,这才是学习语言的大难关。
为了保证他们对学习的兴趣,史密斯会给他们读一些买地的读物,这其中就有威廉医生非常向往的《非洲常见病及起因手册》,这本书是数年前,为了帮助朱利安舰队航向非洲而准备的,非洲一直以来是个多病的地方,其中有很多可怕的疾病,当地人都没有弄明白原因,只是简单地认定是神明的发怒,但,只要掌握了一定的知识,也并不是不能预防以及医治。
这其中,当然也谈到了在疟疾流行的地区常见的这种溶血疾病,史密斯还简略地讲了这种疾病的起因,这是他曾经旁听一门生物学高级课程时死记硬背下来的,“这种疾病的起因是人类身体里的一种变化,有了这种变化的人,似乎不容易被疟疾影响,就算得了也很快能好。在疟疾流行的地方,很明显,身体里有这种变化的人,比较容易存活下来,留下后代,这种变化,叫做……”
受限于他的英语教育水平,有很多词语是史密斯找不到对应说法的,威廉医生把这种现象叫做‘ation’,因为ne听起来和汉语的基因发音很相似,同时还能蹭上nea这个希腊语的词根,在史密斯的介绍中,生物因为环境而发生的种种突变,是相当重要的,很多生物会因为一个偶然的变化,迎合了严苛的环境,从而在这样的地方获得很大的生殖优势,从而让这样的特征在本地流传下去,甚至出现后果没那么好的纯化现象。就像是非洲地区的这种疾病,就是这种变化过于集中的结果。
这种说法,仔细想想就知道,可以说是非常有道理的,圣公会的教士们都不由自主地被吸引了——在疟疾流行的地方,不容易得疟疾,或者得了也能好得快的人,他的后代如果遗传了这个特征,肯定存活率会更高,久而久之,他的后代就会遍布这片区域,这就是一点突变,最后改变了整个地区的好例子。仔细想想,如果这个现象遍布在整个世界的话,那……那世上的世间万物,其中的种种区别,岂非就不是移鼠的缔造和赋予,而是生物自由发展的产物?
这是很大逆不道的推理,但却得到了史密斯的认可,史密斯告诉大家,买地早就推翻了‘神造论’,认为如今的生物都是在基因突变的帮助下,自由进化的结果,并且用狗来举例,证明这种变化的速度能有多快——看得出来,他虽然是个水手,但对这方面的知识却也有异乎寻常的兴趣。
“我们都知道,猎犬的选育,只需要几代就能把一种突出的特征给稳定下来,其实人类也是相差无几,不同品种的狗,□□之后生下的小狗,仍然有生育能力,以买地的知识来说,这就说明他们中间并不存在生殖上的隔离,他们的基因大体上还是一样的,仍然是一个物种。”
史密斯非常无所谓地扔下了一个爆炸性的知识,“那末,要确认欧罗巴的白人,非洲的黑人,新大陆的土番,还有东亚的华夏人,虽然长相和肤色如此不同,但是不是意中人,就只需要明白一点就行了,那就是白人和黑人或者土番的孩子,能不能生育下一代——马和驴能生子,但骡子是不能繁殖的,这就说明他们不是一个物种。”
种族混血能不能生下孩子……这答案是明摆着的,距离白人开始使用黑人奴隶,已经有一百多年了,一旦出现了人群混杂,混血儿就开始不可避免地诞生了,以黑人女奴生下的黑白混血为多。可能这样的混血儿,会让乡间妇女大惊失色,认为是不祥的种子,是恶魔的后代,会带来灾变和不祥,但教士们见多识广,他们知道这些混血儿的生育能力完全正常,事实上,清教徒中有许多都是这些混血儿的后代,清教作为一个发展中的民间教派,对于一些大家认为比较低贱的人群是要比圣公会更友好的,在中下层人民中广泛地受到欢迎。
“黑人、白人是一个物种!”
来自买活军的奇谈怪论有很多,都是初听之下非常的荒谬,但仔细想想,仿佛又能自圆其说,有它的道理。只是,这样的说法并不能在第一时间说服听众们,他们更多地还是当做奇谈记载下来,倒也没有和史密斯争辩的意思——信仰虽然是英国人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也仅仅是一部分而已,除了那些天生偏执的卫道者之外,大多数人处理信仰的态度是圆融的,哪怕是教会学者,除非是神学家,否则也不会脸红脖子粗地和别人争论着这种说法和圣经的出入,又或者是指责某个路人不信仰自己的教派……
对于信仰上的冲突,大多人都能一笑而过,至少在圣公会这艘船上,只有少部分人对史密斯的说法表示了明确的反感,其余人有些听过就忘,有些很感兴趣——至于威廉医生,他则早已沉醉在这样的学说之中了,现在他想要知道的,是如何验证这种说法的真假,这就牵扯到对血液的观察了,史密斯说,买地有种很昂贵的东西,叫做显微镜,应该能够看到血液里的细胞——威廉一听就差点被这说法勾引得发了疯,又听说买地的医学教科书中,有对血液、血管、神经的详细图解,他便简直恨不得下一刻就到达云县港口了。
当然了,作为一个医生,他能学的还有很多,譬如对牛痘的制造,还有牛痘对于预防天花的作用……这些东西,不光是威廉,便连其余教士都听得如痴如醉,这当然是因为天花在如今的欧罗巴也是个让人头疼的问题。史密斯很自豪地把自己手上的小伤疤给他们看,这是接种了牛痘的证据。“我存在的第一笔钱就买了牛痘的豆苗,当时我还没被接纳为活死人,算是弗朗机战俘,所以价格比较贵,不能享受居民的价格……但即便如此,战俘在买地的日子也完全算得上是很好过的。”
买活军的医学很注意预防,在治疗手段上似乎也没有什么太神奇的办法,只是很在行处理外伤,对于天花,他们只能通过接种牛痘来预防,而非洲的这种溶血病,给出的回答也是简单粗暴的,对于已经患病的人来说,这是绝症,目前没有办法应对,只能通过避免近亲通婚、本地通婚来预防,拥有这种基因的人想要繁衍,就到远处疟疾没那么流行的地方去成婚。就像是两杯浓盐水倒在一起,很可能会析出盐晶,换成一杯白水会被冲淡一样,找到远方的配偶,孩子健康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得多。
“但是,这可是不容易说服当地的土人,这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
威廉医生立刻担心了起来,而别的教士则很无动于衷,他们对于路途中所经过的异域大陆,所发生的苦难,并不真正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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