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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摩克利斯之剑·序章
(注:本篇为下一章节大事件“达摩克利斯之剑”的引子及背景介绍,同时下文中暮光变节者相关剧情,也是“名刀窃贼”篇后续)
当万物处于时间伊始,当世界中连存在的概念也未曾存在时,它便在虚空中漫游。
在宇宙剧目巡演的前奏中,它便已存在许久—当创世之光的凝聚点之一,自其眼前溜走—它便由无数岁月的沉睡中苏醒。
不,说是无数岁月也并不严谨。
在爆炸发生前,时间的概念也尚未界定。
可以说它只睡过短暂的微秒。
也可以说它已在梦中度过千万世纪。
就连它自己也不在乎沉睡的长久与否。
因为它很快发现,运动比静止有趣的多。
它像孩子一样探索着,将黑暗虚空中的景观勾入记忆内部。
只有黑暗,真是不幸。
当虚空中的质量点以某一角落为核心,凝神聚力团结四方时,它也在其中。
当质量抵达极限后,无数科学、神秘学,玄学与神话传说中的宇宙起源,它又成为那场爆炸的目睹者。
这样壮烈的爆炸,一生只能见证一次。
这样壮烈的爆炸,是创世纪的前兆。它由此被赋予“存在”的概念,它借助物质充盈的新生寰宇,为自己铸造身躯。
它是暗影,它是虚无中的遗民。它为自己取得达摩克利斯之名,寓意为践踏、征服。
它不需要刀剑,不需要武器。
它自己就是最好的武器,影是它的街区,它的身躯可变化为目中所视的一切。
它的能量就像细胞一般,浅灰的球体无需眼耳口鼻,它们自会寻找宿主,为自己的群落增添新秀。
为什么,总有不同星球文明的最后一员,在被摧毁时抓住达摩克利斯的脚踝询问。
为什么,为什么影子般的他们,不能去过征战外的生活?
问出此类问题的人,死法通常是被达摩克利斯唤来的子嗣撕裂分食。
“因为有趣。”达摩克利斯的答案。
当达摩克利斯对“存在”的概念尚未成型时,他见证过最壮烈的毁灭。
那一刻被无数文明不谋而合地称作宇宙大爆炸、奇点爆炸,万物起源。
达摩克利斯则将之称为…“燃亚”…
燃烧一切的神圣光辉。
毁灭的光芒,普照黑暗封闭的旧日寰宇。只有还是一丝暗影意念的达摩克利斯明白,燃亚的一瞬何其壮烈。
宇宙在过去的有限时间中,由密度与热量的巅峰凝聚崩毁而来。
那是身为暗影的它,所见证过的最辉煌的演出—无数黑暗的角落为之开散,它不知要如何形容这种感受。
后来,它与它的军团践踏无数领地。无数的文明,无数的语言符号都在像它这样,以可行的方式表达那感受的正确形容。
那感受的来源说多不多,说少不少。
在贫穷的人看来,一块金币,一次施舍就是那感觉最好的来源。
在大腹便便的人看来,拿着钱去找人伺候—看奉承的小丑们为自己表演,成为自己的驯兽,这也是开采那感觉的深矿。
在路边的野狗看来,从餐馆后厨的垃圾桶中多翻出半根骨头,都值得它掌握那感觉后不停打滚舔舌。
在驻守边疆多年的“英雄”看来,一次团聚一次拥抱一顿妻子的热汤热饭,这便是那感觉唯一的来源。
有人将这感觉依托于情感,有人将这感觉依托于极端的肉体享受,还有人选择为信仰付出生命,只为令更多人获得那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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