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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她的离去,学长也没表现出太大的异样,也没有责怪她,连多余的询问都没有,这是因为学长相信她吧?不得不说,学长对她真的是好的。
陆文博说道,“还记得大学时吗?晚自习过后,我们也经常在公园里坐着,等到差不多熄灯的时候才回去。”那时候的感情很纯粹,两人都是努力的人,喜欢学习,喜欢钻研,所以才理所当然的经常待在一起。
“当然记得,那时候,我脑袋瓜不太好使,多亏了学长你晚上给我补课,给我讲解我不懂的地方,不然的话,我怕是要成为学渣了。”大学时,陆文博的确帮了自己许多。
而且,自己也不是一直都是勤奋努力的,有段时间,自己处于学习的低谷期,生活中有许多的不顺心的事,就开始把情绪带到了学习中了。
那段时间,她没有再去钻研难题,甚至,在课上,也经常开小差,学习的热情一落千丈。
幸好学长及时发现了,找时间和她好好的谈了下心,疏导了她许久,才将她从低谷期中拉了回来。
“你何必这么自谦?你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女孩,你啊,就是好胜心太强了,碰到很难的题目,要是当天不解出来的话,就没办法入眠,我是看啊,一个长相极好的小学妹,要是被习题耽误的,动不动的熬夜,到时候,小学妹熬成了黄脸婆,就嫁不出去了。”
陆文博将话说得云淡风轻的,两人相视一笑,默契的打闹着。
“学长,几年不见,你倒是会开玩笑了。”白采薇笑道。
这样的陆文博,比以前更好相处了。
陆文博却是摇头,“几年不见,你倒是没以前活泼了。”以前的白采薇有一说一,天不怕地不怕的,要是刚才的场景换做了是五年前,她绝对先一步给对方教训了。
时间容易改变一个人,这句话的确是对的。
“都当母亲的人了,哪能和以前一样啊?”不然的话,孩子闹腾起来,你还能和他一起闹腾不成?当人有了责任感后,许多棱角,就会被掩藏起来。
或者说,这就是女性固有的母性情感吧。
不过,白采薇却是喜欢自己的这种改变的。
亲情是这个世上最值得珍视的东西,有了亲情,生活就有了寄托,才有了热情去迎接新的事情,才会有激情去奋斗,为自己,为亲人而努力着。
两人谈天的内容全然是墨凌云的空白,尽管两人所谈论的,只是普通好友见面时会寒暄和回忆的,但是,他只觉得,心中愈发的烦躁。
一定是酒喝多了,墨凌云脸色一沉,大步上前,将坐在木椅上的白采薇给拉起。
包扎着的脚踝磕到了地面,白采薇疼得龇牙咧嘴的。在见到来人是墨凌云的时候,不知为何,反倒是不愤怒,倒是有种被捉奸了感觉,急着想要解释。
“墨凌云,我……”
她的话还未说完,就被陆文博给打断了,“墨凌云,采薇的脚受伤了,你让她坐下!”一个从不知道怜香惜玉的男人,却屡屡被那么多的女的所青睐,其中就包括自己的傻妹妹。
“我带采薇回去,倒是你,这么晚了,想要做什么?”墨凌云将白采薇的手给抓得更牢了。
“她是我的学妹。”
“她是我儿子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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