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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那个瞬间(第1页)

周三听我讲完我对教条主义的厌恶后,很快问起树害怕什么。

树半天没说出来什么,他不是我这样的告密者,周三是我新的告密对象,我什么都对她说,除了隐去名字,如果周三想害我的话,我几乎就是我们家的内奸了。树要考虑得太多,甚至没法说出一个代替的故事。这个时候,只有我和周三,我和周三可以听他忏悔,听他最深沉的秘密。

当看着树几度欲言又止,周三嘻嘻地掩面,“你害怕的,可能就是,权力的小小任性吧。”

树一下就哭了,泪水沿着他的脸颊一下流下来,他低下头,用手擦干净。

从那一刻,他爱上了周三。

对于树这样的人,两种女人令他热衷,一种是令他疯狂的,另一种是令他平静的。令他疯狂的,给他肆意地爱。但周三属于后者,她一下看穿了他,看穿了他的高傲,他一直隐瞒的东西,被完全意义上的理解就是令人平静的,在一个完全包容你的女人胸口,你会得到如婴孩在母亲怀里般的平静,这是树一直渴望的。

树回国后就找了一条船,然后漂在京杭大运河上。

锦集在那个年代选择进入了一个保密级的研究所,几年都没有消息,临走时还把文俊介绍给安愚,她恨透他了,她喜欢他,这我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是很有魅力。

但是文俊是那种会喜欢爱上一个痴情的男人的女人,我的猜测是正因为锦集无法释怀周三,表现得很痴情,很像一个不一样的人,我是指相较于文君所知道的那些男人,文君才会喜欢上锦集。

文俊之后成了画家,兼职大学讲师,她的画是一个在文革期间被批斗后单身一辈子的叔叔教的。那天,文俊练过字,便见到了,那个已不成人形的叔叔,她们家为他收拾出一间房,那里只有一张小小的板凳。那叔叔上不得饭桌,怕被他那吓人的吃相丢脸。文俊每日为他送饭,渐渐终于使他又拿起画笔,文俊喜欢那些画,便求学于他。

我受安愚邀请参加他和文俊的婚礼后,时常听见,文俊出轨的消息,我心头不知道有多少真假,但是文君看不上安愚,并无时无刻都处在结婚的后悔中是真的。即使,安愚是最忠于爱情的人。

锦集是不是早就考虑到这一点了?文俊不会像那个年代的标榜的女性一样啊,她就像一团贪婪吞噬氧气的火焰,只有不断舞蹈的生活,才能使她燃出漂亮的花火。她的画才能有那么强烈的生命力。

文俊喜欢过另一个画家,一个艺术家,不像安愚那么沉闷,为此被那画家的原配骂狐狸精,那画家怕死家里的母老虎,举家搬迁,文俊为他追到很远的地方。安愚和她几乎要离婚了,安愚没有歇斯底里,只是很不满文俊出卖了他们的爱情,文俊辩解说当时是安愚求着要和她结婚,她骂安愚要靠她一个女人来养活,一点本事也没有……

好在,他们的孩子也到了我加入理想主义俱乐部的年纪,离婚的事便不了了之。日子越过越消停,他们的婚姻持续一辈子。

安愚终于写出了一本关于历史朝代的着作,一鸣惊人,好多人来采访,这时,文俊。这个闪耀了一辈子的女人,终于一次躲在了安愚的身后。

我不知道你怎么看,也许没像你想的那样。安愚自豪地向大众介绍了他的妻子,着名的画家——李文俊。这段良缘佳话,还被星期的孩子写进作文里。

文俊曾十分后悔那些年对安愚所做的,安愚颇为生气,“我从没后悔娶你,你不要再说这些话了。"

华是相反的,“庭中有奇树,绿叶发华滋”,她是开满的花朵,“攀条折其荣,将以遗所思。馨香盈怀袖,路远莫致之。”王去世后她一直没有走出来,便一直没有和男人做过。“此物何足贵,但感别经时。”

华后来成了一位医生,她既聪慧又勤勉,很快成了一把利落的手术刀,在癌症研究方面颇有建树,毕竟癌害死王和周三。华其实并不算喜欢周三,她的秘密伴随着羞耻感,周三让他挺害怕的,她怕周三会讨厌她,会发现那种耻辱后,来羞辱她。但如果那真的发生了,她反而就再也不惧怕周三或我们俱乐部的每一个人了,尽管她不想承认,但,我们俱乐部就是她青年时代唯一的朋友了。

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带着秘密,每一个人都很痛苦,每一个人都相互理解。我们中不乏几个看不起这种相互取暖的关系的,包括锦集、树、华和星期都挺反感的,他们更习惯自己消化那些事,并慢慢接受。

但是,我们总还是会怀念起那段时间,我们可以做自己的那段时间,那种亲密让人欲罢不能,后来,我们便就只能一直背负着自己的秘密,烂在肚子里了,我们一辈子也不会告诉别人的。

我是他们中混得最差的,原因只有一点,我抛弃了我的家庭,我们五个人中只有我一个人那么做了,因为我父亲也那么做过。很令我沮丧的就是,有些事似乎是天生的,在一样的环境里,有的人能超越自身,有的人却不断下沉,我是后者,周三去世时,我正是读高二,颓丧一年,成绩不理想,我好想逃,却不知逃向何方。

凭着管乐社那学的技艺,我试着加入文工团啥的,被拒。后来便加入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乐团,全国四处演奏。结局很俗套,我们到了西藏,那个,我们曾经谈论的,周三最后去到的地方,我打电话给星期,问他那间周三坐过的酒馆。只找到了断壁残垣,这里就像经历了战争般,我想到了张爱玲的《倾城之恋》,以及那位女作家的结局。

那个时候,我还很爱写诗,为了某个意象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

我把我随身带的几箱自己写的诗集都翻出来,放回去了一半,我把一半浇上酒,点火在这里烧了,那些纸都有些发霉了,但在酒精的引燃下还是烧了起来,只是烧得很安静,火焰静静地舔舐着。满天都是文字,我快发疯了。

我们的乐队演完最后一曲,便在西藏做鸟兽散去了。乐队成员穷到连电话都没有,我后来只遇见过几个,我们一起喝酒,一夜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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