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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光渐渐地朝她聚拢来,沈沅紧贴着背后的沙丘,任凭沙粒掉落在她的头发上。那些火光,来自马匹上的骑手,初看有几十人,很快聚集到了几百人丶上千人,竟数不过来了。那些人,身上散发着不属于中原人的气味,说着她听不懂的话,时不时爆发出一阵哄笑。有一个下马走过来,捏住沈沅的下巴一抬,然后回头惊喜地说了一串话。
接着,这些男人们纷纷下马,围拢在沈沅周围,这个伸手过来捏捏脸,那个过来摸摸胸,沈沅护住自己,却根本是白搭,只能按着杨寄教她的话大声嚷嚷着:「别碰我,我是平朔将军的妻子!」
似乎并没有什么用,她嚷嚷了半天,却被围拢得几乎要透不过气来,浑身都被一只只肮脏而粗糙的手捏得疼痛,她几乎不敢想像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这样的绝望之际,面前突然豁然开朗般洞开了一片空地。沈沅颤栗着抬起头,一匹铁骑正昂然出现在人群中,那些骚扰她的骑兵,让开了一条道,正纷纷地跟那铁骑上的人说些什么。
那人勒着马,慢慢地走近,与其他人不同的是,他的明光铁甲里隐隐透出淡淡的降香气味。沈沅无望之中,又重复地念叨着:「别碰我,我是平朔将军的妻子……」
那人似乎在笑,背着光看不见脸,却能直觉他的笑意。他低低地吩咐了句什么,数十个人举着火炬列成两道,而那人在明亮得刺眼的火光中,缓慢下马,又顺着火光来到了沈沅的面前。
沈沅在朦胧泪光中看见他被火光照亮的脸:蜜色丶俊朗丶年轻,青色的胡茬虽密布到鬓角,却不像叱罗忽伐那样显得污秽,他的眼睛像画儿上神鹰,乌珠是浅褐色,瞳仁深邃,哪怕明明露出的是得意的笑容,眼睛里还是冷冰冰的,利剑一样的目光射在她脸上,她的脸颊仿佛都会刺痛。
而他,居然会说汉语:「你是楚国杨寄的妻子?」
沈沅竭力控制打颤的牙关,抬头直视这个人:「是!你们若是伤到我,杨寄定会荡平北燕,把你们一个个活烤了吃!」
她鹦鹉学舌一样的话还没有说完,面前这个人已经笑了:「杨寄又不是我阿兄忽伐,怎么会吃人?你的瞎话说得太没有水平,骗我的吧?」
沈沅心里一冷,倔强地抬着头继续说:「那你杀我好了!」
那人的笑颜十分勾人,鹰一样的眸子里都带着钩子似的。他在沈沅面前蹲下,慢慢脱下皮质的护手套,用指腹揉了揉沈沅的脸颊,赞叹道:「那么细腻,倒真是汉人的大家女子才会有的呢。」他十分大胆,竟然当众就凑过来在沈沅的脸颊和嘴唇啄了一下,旁边一片哄笑,他便像赢得什么一样哈哈大笑,那手也探过来,捏捏肩膀,捏捏胳膊,又朝衣领里伸进去。
沈沅想吐口唾沫在他脸上,可是太过惊惧,口腔里一片干燥,她蓦地想起杨寄吩咐她的话还有半句没说,便张口道:「你爱信不信!平朔将军说,你可以跟他谈判,他会愿意花一切代价。」
那人挑了挑眉,笑道:「那,倒是值得试一试的,惠而不费,不是么?」不过,也因为这句话,那不安分的手从沈沅的衣领里取了出来。他站起身,看了看远处:「离原州城不远了,骑马只需一刻钟便可到。休整一下,天明攻城。」他偏过头,好整以暇地打量着可爱的战利品,笑得胜券在握一般。
这些北燕的骑兵大约也累了,下了马,松开马嚼,却无一解开马上的重甲。他们身上厚重的铁甲片叮叮当当碰击着,忙碌了一阵,便生起火来,篝火架子上穿着干肉,烤得「滋滋」冒油,又一个锡制的銱子上散发出奶酒的香气。
为首的那个一下坐到了沈沅身边,好整以暇地等待着吃饭。他扭头看看沈沅,关心地问:「你冷不冷?」
沈沅一撇头:「不冷。」
他便动手动脚起来,捻一捻沈沅身上的狐皮斗篷,又探手摸一摸她的双手,然后露齿笑道:「好像真是不冷,不过,不冷,为什么一直发抖呢?」然后又突然明白了似的拍拍额头笑道:「哈哈。我刚刚犯蠢了,你一定是吓的。其实,你倒不用怕,我最怜惜漂亮的女人,不会伤害你的。倒是你郎君要担心担心自己——我对男人,毫无怜惜哟。」
沈沅腻味地避开他凑过来的脸,虽然他的身上有好闻的气味,但也散发着令人害怕的气息。
那人很快递过来一块烤得香喷喷的羊腿肉,沈沅只觉得肚子「咕咕」直叫,那人挑衅地笑道:「不敢吃?」
沈沅赌气一样抢过羊腿:吃!为什么不吃!吃了才有力气,才能动脑子,否则,自己就要被这帮人吃干抹净了。再说,做鬼,也要做饱死鬼,不能做饿死鬼啊!
他们围着篝火吃吃喝喝的时候,一个士兵过来对那人叽里咕噜说了一串话,那人微微笑道:「说汉语,咱们大燕,要懂汉法,知汉制,也要说汉话。」他特意瞥了沈沅一眼,又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沈沅嚼着羊肉,避开他精锐而带着玩味的目光。而汇报事情的人,便用四声不谐的汉语道:「扶风大王,前面原州,是双重城,攻城巢车丶抛车,要两日后才能送到。」
那人原来就是北燕的扶风王。他目视沈沅问:「两重城墙,可不是易守难攻么?城里粮食足不足?」
沈沅时有帮杨寄看帐的活计,但此刻装作听不懂的样子:「我一个妇道人家,不管男人家管的军务。」
扶风王笑道:「妇道人家怎么了?我的母亲,就是一个很能干的妇道人家。我将来,也要娶一个很能干的妇道人家。」他大约对沈沅特别好奇,凑上去又亲了她的脸颊一下,得意地笑了许久。眼见东边的鱼肚白都出来了,他欠伸了一下身子,慵慵道:「出发吧。到前头原州城外再搭帐篷睡觉。——原州的守军,原是一万人,杨寄带的队伍,是三千人。我们这里有两万,包围起来也够了。」
沈沅颇有毛骨悚然之感,却被这扶风王拉着手一提,身不由己地站了起来,受伤的脚腕受不住力,顿时痛得低呼了一声。这扶风王果然如他自吹的那样怜香惜玉,低头看了看沈沅点着地的脚,问道:「你受伤了?」
「可怜的姑娘……」他一把把沈沅夹抱在腋下,轻松地上了他的马。马承担两个人的重量,腿里一仄。扶风王对手下道:「把马的面甲丶当胸丶身甲(重甲的马匹身上的部分披甲名称)都去掉。」他一动不动,自有手下娴熟地来解马身上的皮质甲带。随后,扶风王自己摘下头盔,解下肩上的麒麟兽肩甲,又揭除胸口两块沉重的明光护胸甲递给手下的士兵。马匹顿时站稳了。
扶风王松快地动动肩膀,掠了掠扎成辫子的头发,然后执着马缰的双臂夹紧了沈沅的身子,探头在她脖颈上嗅了嗅,笑道:「美丽的姑娘,我们出发了。」
☆丶第129章和谈
「城快被北燕人围了?」
回报军情的人并不着急,军帐里的人也都不着急。打探到北燕的人马是两万,而原州人马是一万三;北燕人大半是重骑,但没有攻城的军械,粮草也不足,而原州城防坚固,粮草充足,还有十几万百姓,就算三丁抽一,也能增加出两三万壮力男丁入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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