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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铮言的东西很少,除了几件衣服,就是一把重剑,但显然他最宝贝的,还是当年丹华送他的包袱。
丹华走到了傅铮言身边,柔白的手指伸过去,解开了包袱的带子。
几件换洗的衣服被叠的整整齐齐,那时包点心用的手帕也被洗干净折成了方块,上了红漆的信笺被拆了开来,却还端正地安放在手帕上。
傅铮言的身量长得很快,十岁那年的衣服没过多久就不能穿了,他却没舍得丢掉,一直妥善地保管着,觉得脏了还拿去洗洗晒晒。
丹华的注意力却完全在那封信上,她微蹙眉梢看着傅铮言,轻抬下巴道:“这封信怎么还在你的手上?”
“我、我……”傅铮言笨拙地答道:“你写的信,不想交给别人。”
当年那封信加盖了公主印章,收信人乃是禁卫军统领,在这封信中,丹华公主言辞委婉地表示,希望统领大人能对傅铮言多加关照。
倘若这封信当真到了统领大人的手上,傅铮言这五年的日子会好上许多,他平日的伙食不会和普通士兵一样,住的房间也会更加舒服宽敞。
然而傅铮言却不舍得把丹华为自己写的信交给别人。
他还不识字的时候,觉得丹华这封信是写给自己的,因而藏信比藏宝贝还要珍重,每日跑操结束回房,第一件事就是检查这封信在不在。
后来他跟着夫子学认字,终于不算文盲的时候,心口拔凉地发现这封信应该交给禁卫军统领。
但傅铮言转念又想,这信已经被他藏了这么久,禁卫军统领也没有找过来要,可见信中写的不是要紧的事……那他还是继续代统领大人保管好了。
后来有一次,他房里来了几个军营的兄弟,其中一个喝醉了酒,在傅铮言出去给他端热水时,这位醉酒的士兵扒出了那封信,拆掉了信上的红漆。
傅铮言的性格偏内向,为人很是低调本分,从未与人生过事端,和整个军营里的卫兵都处得十分融洽。
然而那天晚上,傅铮言回来看到那位拆信的弟兄,二话不说就撸起袖子,抢来信笺便与他酣畅淋漓地打了一架。
信纸被弄皱了,他却看清了信上写的内容。
丹华公主待到很晚才走,傅铮言将她送回了王宫,路上丹华和他说了很多话,他默默地听着,把她说的每一个字都记在心里。
临别前,丹华把步摇发钗取下来送给了他,她说:“这支钗你好好收着,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了。”
次日天光熹微时,宫里来了一队传旨的太监。
在兵营兄弟羡慕的眼神中,傅铮言成了东俞王宫里的带刀侍卫,唯一的使命就是保护公主丹华。
国君此前已经拨了九个侍卫给丹华公主,傅铮言刚好可以算作第十个。
其他几个侍卫都能称得上尽职尽责,但与傅铮言侍卫相比,却多少差了那么一点。
傅铮言常常跟在丹华身后,只要丹华公主在宫中行走,她的身后就必定有傅铮言这个尾巴。
傅铮言很快发现,当今的王后,也即丹华的后娘,待她并不是很好。
国君极少来看女儿,更少有空管教丹华,丹华同父异母的弟弟,也即东俞当今的太子殿下,已经开始启蒙认字,国君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了教导太子上。
丹华似乎并不在意这些,又或者早就习惯了,每逢她得空时,定会拉着傅铮言出宫玩。
他们一人一匹骏马,在城外的马场里策马狂奔,比谁跑得更快,傅铮言总是让着丹华,每次输得都是他。
他们偶尔会提着弓箭去猎场打猎,但是丹华喜欢长得漂亮的动物,兔子小鹿甚至是狼和老虎,都不能射箭伤到,于是傅铮言的战利品总是一头长满了刺的凶恶野猪。
丹华最高兴的那一次,踮着脚亲了傅铮言一下,那时天际白云悠悠,晨风轻然飘荡,能徒手杀野猪的傅铮言侍卫,脚下一个趔趄险些摔倒在地上。
东俞贵族名流喜欢的那些诗词艳曲,丹华统统不喜欢,她鲜少参加宫廷宴会,更少接受贵族的请帖。
丹华公主年满十六岁以后,生得愈加貌美动人,声明远播邻国各地,传到了文楚国太子的耳朵里,竟让这位太子不辞辛劳赶来了东俞。
丹华的父王其实非常犹豫,这位太子虽然出口成章一表人才,却一直都是花名在外,家中没有正妻,姬妾倒是成群结队,足足装了好几十个院子。
“陛下……陛下请听妾身一言,”王后娘娘劝诫道:“文楚太子远道而来,足见其真心实意,况且我们丹华金枝玉叶身份高贵,算起来也只有文楚太子才能配得起。民间有句话叫做女大不中留,陛下考虑了定京城内那么多位世家子弟,也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倒不如定下文楚太子,作为门当户对的贤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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